劉炳濤,自然科學史研究. 2022,41(02)
摘要:“晴雨錄”奏報是清代雨澤奏報制度的重要形式,早在康熙六年就已經出現,但僅限于京師地區。康熙二十四年在各行省推廣“晴雨錄”奏報以失敗告終,隻有北京“晴雨錄”奏報一直堅持到清末。根據奏報主體的身份,現存“晴雨錄”檔案可以分欽天監《晴雨錄》、織造《晴雨錄》、太監《晴雨錄》和巡撫《晴雨錄》,前三者在記錄内容、格式、奏報時間等方面均存在差異。清代“晴雨錄”檔案在曆史氣候重建方面具有重要價值,通過利用異源資料(日記資料、“雨雪分寸”檔案)的比勘發現,三種類型的《晴雨錄》與其他資料的相似度均高于85%,具有較高的可信度。